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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386.问:我是一家有着45年历史的制造类老企业的档案管理人员,近年来企业为求发展上了许多新项目,其中有一个新项目曾经独立成为一法人,运营几年后又重新与老厂合并,注销了营业执照等成为老厂的一个分厂(类似车间)。而它在独立运营期间(包括建设期间)的档案材料自成一体(且其档案人员未认真整理,杂乱不齐全),现移交我老厂档案室,我该如何进行整理?老厂的档案分类方案也不能完全与之相适应,怎么办?

  答:建议你将曾经独立成为法人单位的分厂单独管理,它代表着一种经营管理模式,毕竟它与老厂还是有一定区分的。若与老厂分类方案不一致,也可自成体系,但由于企业性质是一致的,所以要尽量使分类方案接近,以便管理与利用。(张)






 

 
    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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