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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576.问:1、我是新疆某电厂工程档案员,我单位正在扩建2×125MW机组,按照DA/T28-2002中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》中要求:监理单位、施工单位要形成大事记、备忘录,但这些单位都没形成,请问:是否必须形成,如果必须形成,那么备忘录应该如何写,应有哪些内容?2、何为备忘录?

   答:备忘录原本为外交上往来文书的一种,其内容一般是对某一具体问题的详细说明和据此提出的论点或辩驳。监理单位、施工单位形成大事记、备忘录的内容,应由其工作实际而定。通常,工程建设过程中有许多事项需要以书面纪要的形式记录备查,它也是重要的档案材料。大事记、备忘录是否形成,记录内容如何,应属于工程管理上的问题,档案人员可从基础管理的角度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与要求。(ZHH)


















 

 
    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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