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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现阶段我们公司的档案资料都是由各科室移交过来的,资料很零碎。移交时都是一堆一堆的搬到综合档案室的,我整理起来理不清头绪。这些档案利用时都是各科室使用自己的科室的档案,我想问一下老师:立档时是把一个科室一个科室的放在起分类组卷,还是公司的混在一块然后再组卷?
答:整理档案的基本原则是,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,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,便于保管和利用。考虑到一个公司形成的档案门类繁多,各类档案特点不同,我们在实际工作中,往往根据国家对企业档案分类的要求,一般先将企业档案分为十大类,即党群类、行政类、经营管理类、生产技术管理(或科技管理)类、产品类、基建类、设备类、科研类、会计档案和干部人事档案类。当然,每个公司可以根据本单位形成材料的实际情况,增减一级类目。然后再细分。前四类的二级类目一般按照科室划分,产品、设备类按型号、基建类按项目、科研类按课题分类,会计档案按形式分为凭证、账簿、财务报告、其它四类,干部人事档案类,如果数量不多可以不再分类。(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