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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317 . 问:我们单位是一个正在筹建的船厂,目前档案还不是很多, 请问:档案一定要按照保管期限或年度分类吗?能不能按照事情的联系性进行分类?比如一件事情从头到尾的文件归一类,不细分,这样行吗?

    :将涉及一件事情的所有文件整理在一起,既符合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也符合其利用规律,同样也是档案整理工作要遵循的原则。只不过作为档案管理不能“有文必档”,形成的文件中具有保存价值的部分才归档整理,同时保存期限的长短也是整理工作要考虑的因素。鉴于你单位是一家企业,可以在遵循文件材料形成规律的基础上适当考虑保管期限。如果因保管期限的划分而割裂了形成规律,则应首要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。(张辉)

 

 

 


 

 
    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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