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5.企业档案室是否需要编制全宗卷?
答:企业档案室应该编制全宗卷。
全宗卷是档案馆(室)在管理某一全宗过程中形成的,能够说明该全宗历史情况的有关文件材料所组成的专门案卷。它的主要内容是,档案馆(室)在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鉴定、保管、统计、利用及档案管理新技术应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凭据、清册、报表等文件材料。与国家综合档案馆及机关档案室一样,企业档案业务建设也包括收集、整理、鉴定、保管、统计、利用等环节,在这些工作也会形成交接凭证、分类方案、销毁手续、各种统计表、全宗介绍等材料。为了日后档案管理工作的方便,它们应该得到妥善保管,实践证明,建立全宗卷是保管这些材料的有效途径。
有些同志以为,企业档案工作中不使用“全宗”这个概念,企业档案室就不必建立全宗卷。还有的同志认为,《企业档案工作目标办法》中没有要求,因而就不必建立“全宗卷”,显然,这两种认识都有失偏颇。2000年重新修订的国家标准《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》规定,“档号应填写全宗号、分类号、案卷号。全宗号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法人的变更情况自行设定,需向国家档案馆移交的档案,其全宗号另定。”
科学技术档案是企业档案的主体,所以全宗概念同样适用于企业档案工作。至于《企业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办法》的条款中没有“全宗卷”,并不等于企业档案工作不需要,我们选择管理方法的标准应该是“适时适用”而非照抄照搬,因此,企业档案室应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编制规范的全宗卷。
(王改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