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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11. 会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有哪些?

答: 1998年,国家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以财会字[1998]32号文件,联合下发了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,其中,第五条规定“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”,具体包括:

(一)会计凭证类:原始凭证、记账凭证、汇总凭证、其它会计凭证。

(二)会计账簿类:总账、明细账、日记账、固定资产卡片、辅助账簿、其它会计账簿。

(三)财务报告类:月度、季度、年度财务报告,包括会计报表、附表、附注及文字说明,其他财务报告。

(四)其它类: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、银行对账单,其它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材料,会计档案移交清册,会计档案保管清册,会计档案销毁清册。

确定会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时,应注意两个问题,一是会计报表前后所附的文字说明、附注等,应归入会计档案,随报表一同整理编号。二是单位财务部门形成的财务管理制度、办法,预算报告、批复,物资采购计划、审批手续等文件应归入文书档案整理编号。  (王改娇)

 

 
    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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