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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13. 档案著录分为案卷级和文件级著录,著录完毕后,著录文应该放到案卷目录或案卷的什么地方合适?   

    答:著录文(条目)应按一定方法组成检索工具,放入检索柜中。

档案著录是指在编制档案目录时,对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分析、选择和记录的过程。它是编目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。档案室编制目录一般分为两步,一是档案著录,二是目录组织。通过档案著录,将单份文件或单个案卷的内容和形式特征组合成一个个条目,众多的条目,按照一定的体系和方法排列起来,便形成目录。

所以,著录条目(文)不是档案实体不应放到案卷中,它是组成检索工具的前提。如果单位已有案卷目录,文件级著录条目可按文号顺序组成文号目录,有关某一专题的按重要程度结合时间顺序组成专题文件目录。      (王改娇)

 

 

 


 

 
    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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