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.我单位的档案一直遵循"十大类"分类方法,但在实际的操作中,发现由于公司规模较小,每年有些类别的档案形成数量为零。新的归档文件管理办法实施后,拟按年度——保管期限办法重新对文书档案分类,但这样会不会与原先的办法起冲突?两者之间应该如何衔接?
答:归档文件整理方法由“卷”改为“件”后,原来的分类方案需调整,两者之间无须衔接,从新的年度启用新的方法即可。
2000年12月6日,国家档案局颁布了《归档文件整理规则》,《规则》的出台,是机关档案工作改革的重大举措,文件整理方式由“卷”到“件”,对后续的管理工作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。规则的适用范围主要是机关、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中,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文件材料实体(相对与虚拟文件)。
档案分类采用“十大类”的企业事业单位如果要推行新《规则》,则只适用前四类,即党群、行政、经营管理、生产技术管理类文件整理。如果从2002年开始实行新《规则》,可将原来分类方案中前四类的二级类目设置成年度,三级类目设置为保管期限,文件在末级类目内按事由结合时间顺序排列编号。即企业每年形成的党群类文件,按保管期限的不同,分别编三个流水件号。行政、经营管理、生产技术管理类文件的整理也照此办理。
(王改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