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0、我于去年下旬接手企业档案管理工作,对新发布的《规则》有些地方不太明白:
(1)、将卷改为件后,如果按年度-保管期限整理,是不是指永久、长期、短期保存的文件,以发文先后顺序来保管?
(2)、平时我们是将文件分保管期限后,按内容来分,然后同一类的(比如A、B、C等)订成一个文件卷宗,若干同类别文件卷宗再装成一个大的卷盒,如按新规则来整理,是不是不必再区分其内容,只要按时间来保管,然后按顺序装入卷盒,直至装满再装下一个?
答:关于第一个问题,新《规则》要求,归档文件在分类方案的末级类目内,按事由结合时间顺序排列。如果按年度—保管期限分类,文件是在每年、每种期限内,将关于同一件事、同一项工作、同一项活动、同一人物的若干份文件排放在一起,然后再按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。如果单纯按发文的时间顺序排列,可能将同一事由的几份文件分散装入几个盒内,既不便于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,也给日后的提供利用(尤其是成套文件的利用)带来不便,增加档案管理人员调档、归位的工作量。因而,排列时不能只求一时的方便,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,仅按时间顺序排列文件不宜采用。
第二个问题是装盒。文件经过排序后,一般严格按照件号顺序装盒,装满一盒再装下一盒。这样不同事由、不同内容的文件就可以装入同一盒。但不同类别的文件最好不要装入同一盒,如采用年度—保管期限分类的,不同年度的文件不能装入同一盒,永久、长期、短期文件也不能装入同一盒。另外,需要注意,新《规则》要求按件(关于件的含义,可参照129题的解释)整理,单份文件装订,并不是将同一类的(比如A、B、C等)订成一个文件卷宗。(王改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