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7、我单位的文书档案以前是按保管期限-年度分类。由于收集的很不完整,有很多需要归档的文件未及时归档,立卷、编目相当混乱,对检索造成很大不便。我单位的收发文较少,每年应归档的平均只有十多件。最近我收集了很多需要归档的文件,我能否按新的《归档文件整理规则》对我单位的文书档案重新以件为单位整理编目?
答:可以以件为单位重新整理编目。
档案整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是:(1)尊重和维护档案的本质特性,保持档案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。(2)便于保管和利用。(3)充分尊重和利用原有的整理结果。在实际工作中,第三条原则适用于原有整理结果基本可用的情况下,如果原来立卷、编目的确相当混乱,又不便检索,就需要重新整理。
根据试点单位的经验,实施《归档文件整理规则》后,文件的整理工作变繁琐为简洁,操作简便易行,且节省人力、物力。因而,如果对以前的文书档案进行重新整理,可以全部采用以件为单位整理编目。
(王改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