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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167、GB/T 50328——2001《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》(建设部)卷内目录式样不包括案卷题名档号,而《山西省企业档案标准》DB14/T53·44——93中的卷内目录则包括;《规范》中的案卷封面式样也与《标准》不一致,请问,执行哪种式样?

:这两个标准,一个是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,一个是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。两种“卷内目录”产生的背景不同。

“卷内目录”又称卷内文件目录,《档案工作基本术语》将它界定为“登录卷内文件题名及其他特征并固定文件排列次序的表格”。2000年 12月11日,由国家档案局起草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国家标准GB/T11822—2000《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》,其中5.4条规定了卷内目录的式样,项目包括序号、文件编号、责任者、文件材料题名、日期、页号、备注。因此,建设部制定的《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》中卷内目录的格式是符合国家规范的。

《山西省企业档案标准》中的“卷内目录”格式,除国家规定的项目外,另外附加了“案卷题名”和“档号”项目,这已非严格意义上的“卷内目录”,实际上应被称为“全引目录”。 “卷内目录”采用“全引目录”的格式,是手工管理档案阶段比较经济实用的一种选择。在手工管理档案阶段,卷内目录、案卷目录、全引目录的编制都是人工抄写的,我们知道,卷内目录与全引目录格式、内容大同小异,如果采用国家标准,大量的、相同的卷内文件的内容和形式特征须重复抄写两遍。而以全引目录的格式代替卷内目录,卷内文件的内容和形式特征只须登录一次,作为卷内检索工具,照原样再复制一份作全引目录,事半功倍,提高了工作效率。

在计算机日益普及的今天,许多单位自行设计或购置了档案管理系统,软件一般可以根据需要自动生成各种目录,这种情况下,卷内目录就不必用全引目录代替了,按国家标准执行即可。如果单位还是手工管理占主导地位,不妨执行山西省的标准。

 

(王改娇)     

     


 

 
    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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