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1、一个单位中,档案已经过系统的整理编号,如果又发现一些零散文件,怎样处理?
答:可采取插卷号或续页号的方法进行补救。
一般单位是在第二年六月底以前,完成上一年度各种文件材料的立卷、编号、编制目录并向档案室移交等工作。但是,许多单位在文件材料的形成、积累方面不太规范,因而,经常是案卷已整理完毕,又发现一些零散文件。遇到这种问题时,要在尽可能地维持原整理体系的前提下进行补救,具体可分以下几种情况:
1、如果零散文件只有几份,可采取续页号的方法。即将零散文件按照内容将其归并到所属年度有关的案卷中,放到该卷的最后,并接着原来的末份文件续编页号、登记卷内目录、修改封面、重新装订即可。这种方法只对涉及到的极少数案卷,在编目方面作必要的调整,案卷号及案卷目录仍维持原样。
2、如果零散文件比较多,可以采取插卷号的方法。将零散文件按年度组成若干卷,分别排到相关年度的案卷之后,采取插号的方法编写案卷号,并将插卷的成分与内容登录在有关的案卷目录表的空白处。譬如,1998年的零散文件组为一卷,原来1998年最后一卷的编号为83号,可将此卷编为83(1),插卷编为83
(2),并将插卷的内容与成分抄写在原83卷所在目录表的空白处,还必须在案卷目录的备考表中加注说明,如"本目录第83卷为两卷"。
3、如果零散文件非常多,则须"大动干戈"。即将零散文件按年度组为若干卷,甚至拆卷重组,打乱已有的案卷体系,将所有案卷统一重新排序、编号、抄写案卷目录。这种返工行为,既浪费人力、物力,又打击整理人员的积极性,所以这种方法须谨慎用之。
要想彻底解决这个问题,须从源头抓起,在整理文件前,一定要把好收集关,通过各种措施,控制文件材料的形成、积累与归档工作,保证材料的齐全完整,以事半功倍。(王改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