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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凭证、账簿、报表归档时有哪些要求?
答:财政部、国家档案局1998年颁发了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,其中第六条规定“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,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,负责整理立卷,装订成册,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。”
整理会计文件材料时,应按照各工作环节的特点,分门别类立卷。即对于会计凭证、帐簿、财务报告,按其形式的不同分别进行整理,具体的整理要求是:
会计凭证:原则上保持原册封,一本凭证作为一个保管单位,再加上会计档案的封皮与备考表。
会计帐簿:一本账作为一个保管单位,对于死页账,为保持原貌,不拆去空白页,只需去掉塑料封皮,再加上会计档案的封皮与备考表,并对已经记账的页面编写页号即可;对于活页账,可去掉空白页面,将已经记账的页面编写页号,加上会计档案的封皮与备考表装订成册,
财务报告:应按照保管期限的不同,将年报与月报、季报分开组卷。编制页码、抄写卷内目录、加上会计档案的封皮与备考表。
其他:银行对帐单、银行余额调节表、会计档案移交清册、会计档案保管清册、会计档案销毁清册,加上档案封皮、备考表。
(王改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