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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档案学会文件
 
晋档学字[2005]3号


关于开展第六次档案学
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

各市档案学会,省直分会、学术委员会,各会员单位:
   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“尊重知识,尊重人才”的指示精神,表彰和奖励在档案学理论研究上做出贡献的会员,进一步调动广大会员开展档案学理论研究的积极性,促进我省档案事业全面发展,根据《山西省档案学会章程》的规定,结合省人事厅关于评职称的有关条件,经二○○五年三月十日第五届第六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,在全省范围内,开展第六次档案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,请各市档案学会、省直分会认真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 评奖范围
    1、 凡参加中国档案学会和山西省档案学会个人会员和本会团体会员(以研究成果发表时间的署名为准)均可申报评奖,每个会员只限申报两项。非本会会员不得申报。
    2、 评奖的时间范围:凡会员在2002年1月至2004年12月在省以上报刊、出版社和全省档案学术研讨会上发表的论文、调查报告、著作、史料汇编、教材、工具书、组织沿革、大事记等,均可申报评奖。
    3、 凡已获得省以上科技进步奖和省社科联、省科协、省以上主管部门奖励者,均不列入本次评奖范围。
    4、 会员申报评奖,不受离退休限别,只要符合条件,均可申报。
    二、 评奖标准、等级和奖励办法
    1、 评奖标准:根据研究成果学术价值和社会反响大小,确定评奖等级。
    2、 评奖等级:根据申报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,分为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    3、 奖励办法:凡获奖者,每人发给《山西省档案学优秀成果奖励证书》和奖品(多人合作的获奖者,只发1份证书和奖品),并将评奖结果在《山西档案》刊物上予以公布。
    三、 申报程序和申报费
    1、 凡自愿申报者,须填写《山西省第六次档案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》,并将论文复印件一式两份和著作、史料汇编等原件一册报各市档案学会和省直分会,由各市档案学会和省直分会加注推荐意见和等级后,统一上报省档案学会。省直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没有成立档案学会的市所属机关、企事业单位,可直接上报省档案学会。
    2、 成果申报费:凡论文,每项成果交评审费150元;凡著作、史料汇编、组织沿革等,每项交评审费300元。
    四、 评奖方法和步骤
    本次评奖活动在省档案学会常务理事会领导下进行。具体评奖工作由常务理事会批准成立的评奖委员会具体负责。
    第一步,在广泛宣传和个人申报的基础上,由各市档案学会和省直分会按评奖范围、条件,严格把关,并负责推荐,统一上报省档案学会。
    第二步,由评奖委员会根据申报研究成果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综合评定,提出评奖等级意见报常务理事会审批。
    第三步,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后,在适当时间召开颁奖大会。
    五、 时间安排
    1、 凡申报者于2005年5月15日前将申报表和研究成果复印件报各市档案学会和省直分会,各市档案学会和省直分会审查后,务必于2005年5月底前上报省档案学会。省直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没有成立档案学会的市所属机关、企事业单位于2005年5月底前直接报省档案学会。过期不予受理。
    2、 评奖委员会于2005年6月上旬将评奖结果报常务理事会审批。
    3、 常务理事会于2005年6月中旬召开会议进行审批。
    4、 2005年7月初召开颁奖大会,并将评奖结果在《山西档案》2005年第4期予以公布。

    附:山西省第六次档案学优秀成果申报表 (点击打开:A1 A2
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五年三月十五日





主题词:档案学 优秀成果 评奖 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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抄报:中国档案学会 省社科联 省档案局
省档案学会常务理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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